A. 中国对美部分商品加征关税6月1日正式实施
根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2019年第3号公告,中国已于2019年6月1日起,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提高加征关税税率。
对原产于美国约600亿美元进口商品清单中的部分商品,分别实施加征25%、20%、10%的关税。对之前加征5%关税的税目商品,仍实施加征5%的关税。
税率适用日期:进出口货物,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。进口货物到达前,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,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。
如:5月31日到港货物,6月1日申报,适用6月1日税率;6月1日到港货物,5月31日申报:适用6月1日税率。